貪小便宜!桃園7旬婦「偷2鳳梨罐頭」被店員識破 最後法官讓她「用75倍代價換免刑」:記取教訓

別做壞事!桃園一位7旬陳姓婦人在3月時於一間百貨購物時,拿了2個鳳梨罐頭跟一罐米酒,但結帳時卻只有付米酒錢,當場被店員識破,最後法官讓她用75倍代價換取免刑,並且告誡她務必記取教訓,勿再犯一樣的事情。

圖片來源:三立新聞

根據《三立新聞》報導,73歲的陳姓婦人,今年3月前往蘆竹區一間百貨購物,她從貨架上拿了2罐總價共66元的鳳梨罐頭,以及一罐米酒,但到櫃台時卻只拿出米酒結帳,結果被眼尖店員發現調監視器報案,檢方認為陳婦偷東西行為明確,依竊盜罪嫌將她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。

示意圖來源:自由時報

陳婦被抓後也不斷道歉,希望可以得到店家原諒,法官後來斟酌她犯後態度良好,具有悔意,便詢問店家是否要和解,最後陳婦也與店家達成用5000元和解,法官表示「考量她雖然己觸法,但情節實屬輕微,刑法61條第2款,若減刑後仍嫌過重者,得免除其刑,因此判她免刑。」。

圖片來源:ETtoday

不過法官也警告陳婦「店家一但遭竊,除財物損失,還需對後續司法程序、防免竊盜再度發生等,所受的程序煩擾及害怕竊盜案一多,會導致庫存不符甚至血本無歸的心情,務必將心比心、記此教訓,萬勿以惡小而為之抱持貪小便宜的僥倖心態再犯罪。」,刑法中也明確表示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,為竊盜罪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 」,做壞事總有被發現的一天,千萬不要挑戰法律底線。

圖片來源:東森新聞

別為了一時貪心而得不償失啊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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