欲哭無淚!她離婚赴日工作18年「千萬豪宅被前夫賣掉」  想取回「反遭索賠9百萬」她楞:太高招了

離婚後名下財產到底要如何分配,是一件令人頭痛的問題。有一位女子和丈夫離婚赴日工作,18年後卻突然接獲消息,自己名下的房子竟然被前夫給賣了,不僅如此,甚至還遭索賠230萬元人民幣(約新台幣990多萬)的高額違約金,究竟是怎麼一回事?

2001年該棟公寓開始銷售時,大陸金女士一眼就看中了這個區域,當時立刻就買下了其中一套三居室。拿到房子鑰匙後,金女士處理好傢具、電器,便把父母接到了新房居住,自己則前往日本打工賺錢。

金女士和前夫性格不合,2001年就協議離婚了,孩子歸金女士撫養。孩子長大後,金女士把孩子接到了日本上學。2019年6月,金女士收到了前夫的一封信,信的內容卻是晴天霹靂:「自己名下的房子被離婚18年的前夫給賣了。」金女士想不明白,前夫是怎麼把房子賣了的。

金女士懷疑前夫帶著其他女人冒充自己,騙領了身份證,然後用身份證在房產交易大廳掛失了房產證,然後通過仲介賣掉了自己的房子,2018年5月份,金女士前夫就找好了買家,以1千1百50萬人民幣(新台幣4千9百多萬)的價格將房子,傢具和車位等資產全部出售。

金女士前夫還向買房者提出了一個要求,2019年6月份後再交屋,因為每年6月份,金女士父母都會去日本看望她和孩子,前夫算準了時間,在父母出發後,撬開了房門。

但是因為金女士前夫拿到錢後就逃往國外了,這套房子交接失敗,買房人將金女士告上了法庭,而金女士因為在日本回不來,開庭後缺席判決,金女士被判賠償買方違約金230萬元人民幣(約新台幣990多萬)。

金女士報警後,當地警方也以金女士前夫盜用身份罪立案,目前金女士前夫已經被通緝,但金女士仍然要面對買房者的索賠。

在離婚後還打著對方財產的歪腦筋實在不可取!大家在管理自己名下財產的同時也千萬要多加留意,以免成為冤大頭,發現時卻為時已晚。

參考來源:《騰訊新聞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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