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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年給440萬讓兒子周轉!63歲婦人養老卻「想去住女兒家」 女婿氣喊「給錢也不准來」:誰拿錢誰養

鄭阿姨的女兒聽了卻說:

「媽只能跟你們生活了,當初你做生意賠了錢,都是媽把房子賣了才幫你的,現在媽連住的地方都沒有,肯定得跟著你們生活了,我可是一分錢都沒沾上光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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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兒的一番話讓兒子兒媳都啞口無言,這次對於鄭阿姨養老事情的談論也就此結束了,生活依舊沒有發生改變,但是對於兒子兒媳來說,心裡的怨言卻從未減少。

直到前段時間,鄭阿姨找到了女兒,跟女兒說要搬過去在她家住一段時間,並且想要在他們家養老,鄭阿姨說:

「從我退休到現在,十多年了,都一直跟著你弟生活,你弟跟你弟媳婦也確實承擔了很多,照顧了我這麼多年,我在他們家住了這麼多年,以前身體好的時候還行,能幫他們照顧照顧孩子,也能自己做做飯,生活容易些,但是現在不一樣了,身體一年不如一年了,腿腳也不方便,現在都得讓別人照顧我了,你弟媳婦這兩年每天家裡,公司來回跑,確實挺累的,我都看在眼裡,你把我接過去吧,在你家裡養一段時間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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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兒不好拒絕,也沒有說話了,可是女婿聽了這件事之後卻拒絕了,直接跟鄭阿姨說:

「媽,我們家裡確實也不方便,現在我們的工作也很忙,要是您搬過來了,也沒人照顧您,我爸媽這馬上也要搬過來了,也真的不方便。」

這時候鄭阿姨卻說:「我每個月給你們兩千塊錢(約8.8千元新台幣),算是我的生活費了,也不用你們多操心,我就是看你弟跟你弟媳婦現在太累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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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是女婿直言:

「全給我我也不要,全給我也不準來,我就實話跟您說了,您當初賣房的時候一點都沒有考慮過我們倆,就算是賣房之後多餘的錢都沒有考慮過我們,存款也沒有,這幾年您再他們家住著,他都換了兩輛車了吧,我不知道裡面有沒有您的幫助,但是我們倆是真真切切的都沒有得到過您的幫助,換句話說,他們給您養老是必須的,他們必須承擔起來,從結婚,到結婚後,從欠債,到現在,您幫助的錢都快一百萬(約440多萬新台幣)了吧,他們給您養老,給您花錢是應該的。」


鄭阿姨被女婿的話說得啞口無言,女婿接著說:

「她不好意思說,但是您也考慮一下我的感受,我不同意您搬過來。」

就這樣鄭阿姨依舊住在兒子的家裡,儘管兒子兒媳心裡有百般的不願意,但是每次想要張口的時候,都會被女婿用同樣的話反擊,導致了一家人的關係的緊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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寫在最後:

鄭阿姨的經歷是很多老人在晚年中經常會遇到的事情,尤其是多個子女的時候,更要學會如何去處理與孩子之間的關係,如何處理好孩子與孩子之間的關係,雖然手心手背都是肉,但是要及時的溝通,及時的跟孩子們說清楚情況,並且希望能夠聽從孩子們各自的心思,而不能只顧自己的考慮,忽略某個孩子的感受,最終養老的時候卻要求平等,這樣的方式總歸是有些不合適的。

你們覺得呢?


文章參考:今日頭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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